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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稽查結果發現,有11家便當業者網頁和傳單出現「僅提供店名及電話」,甚至「所列名稱及地址與實際不符」就是俗稱的幽靈便當店。
衛生局指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企業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應提供消費者充分、正確的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行為;違反者,若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處新台幣2萬到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另外,衛生局表示,稽查的32家便當業者中,4家已歇業或無營業事實(其中有1家的傳單所載名稱、地址與實際不符),14家業者在現場食品衛生初查有衛生缺失,另14家衛生初查合格。
衛生局稽查發現,出現衛生缺失的14家業者中,40%出現地面髒汙及器具不潔情形、26%業者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16%未出示體檢證明、13%出現食材處理缺失、5%業者未戴工作帽;經衛生局要求限期改善,複查結果全數合格。(編輯:吳佳穎/卞金峰)10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