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交通分隊長李建興當下發覺張女法律認知錯誤,為了避免日後再被警方開罰,立即轉化身份為路考官,教導「紅燈左轉」、「二段式左轉」之行車差異。並以善誘的方式,讓張女回想以前考照的臨場經驗:「紅燈時,車輪壓線是不是鈴響、扣分,越了線就是闖紅燈」;「二段式左轉就是機車綠燈先騎到正前方的格子,等到你原先要左轉的地方是綠燈時再行駛。簡單來說,垂直式左轉,分2次走。」
第五分局呼籲:「絕大多數民眾交通違規,仔細探究起來多半非為故意,但也因為不小心的違規,極易造成車禍的發生,警察開單的目的就是讓民眾回憶起路考規範。只是路考違規是扣分,而場外道路是罰錢。所以警方開罰單的最終目的是防止車禍發生」。警方提醒紅燈左轉與未二段式左轉之罰則為:紅燈左轉罰1800~5400元,記3點;未二段式左轉罰600~1800元,記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