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交通規則認知錯誤 警察化身路考官

▲ 婦人對兩段式左轉等交通規則有所誤解,警方開罰外,並化身路考教官教導婦人正確觀念\\(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5.25\\)
▲ 婦人對兩段式左轉等交通規則有所誤解,警方開罰外,並化身路考教官教導婦人正確觀念\\(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5.25\\)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許多民眾對某些交通規則仍然搞不清楚而被開罰單,一名女機車騎士遇到紅燈時就左轉,遭警察攔下開罰單時,還滿頭霧水地說「上次我在這路口被警察開了2次罰單,警察告訴我騎機車要二段式左轉,車子要先進入格子再轉,我有錯嗎?」,原來婦人搞不清楚「兩段式左轉」與「紅燈左轉」的差異,警員立即機會教育,現場耐心說明,並表示希望這是婦人最後一張罰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54歲張女當日騎機車由北屯區環中路紅燈左轉長生巷,被執勤中的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攔下。經查張女是返家的途中,被警方攔下時說:「上次我在這路口被警察開了2次罰單,警察告訴我騎機車要二段式左轉,車子要先進入格子再轉,我有錯嗎?」。

交通分隊長李建興當下發覺張女法律認知錯誤,為了避免日後再被警方開罰,立即轉化身份為路考官,教導「紅燈左轉」、「二段式左轉」之行車差異。並以善誘的方式,讓張女回想以前考照的臨場經驗:「紅燈時,車輪壓線是不是鈴響、扣分,越了線就是闖紅燈」;「二段式左轉就是機車綠燈先騎到正前方的格子,等到你原先要左轉的地方是綠燈時再行駛。簡單來說,垂直式左轉,分2次走。」

第五分局呼籲:「絕大多數民眾交通違規,仔細探究起來多半非為故意,但也因為不小心的違規,極易造成車禍的發生,警察開單的目的就是讓民眾回憶起路考規範。只是路考違規是扣分,而場外道路是罰錢。所以警方開罰單的最終目的是防止車禍發生」。警方提醒紅燈左轉與未二段式左轉之罰則為:紅燈左轉罰1800~5400元,記3點;未二段式左轉罰600~1800元,記1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