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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菸酒暨稅務管理科長張孟純受訪時表示,65件遭裁罰的案件包含透過網路販售酒品40件、販賣或運輸私菸酒15件、進口酒標示違規4件、酒廣告未標示警語或警語面積不符規定4件、產製私菸酒2件。
她說,透過網路販售酒品分為個人及私營酒商,個人會透過臉書、網路購物平台銷售,酒商則會自行架設網頁,供消費者選購酒品。
她指出,許多民眾近年來透過網路、電子商務平台、手機APP販售菸酒產品,只要透過網路兜售菸酒,就會觸犯菸酒管理法或菸害防制法規定,呼籲不要透過網路拍賣或交換菸酒產品,以免違規受罰,罰則從1萬元至5萬元,採累進裁罰。
財政局說,民眾如發現違法菸酒,可打市民服務熱線1999轉分機6294檢舉,如查獲私菸、私酒,檢舉人可獲得獎勵金,每案最高獎金為480萬元。(編輯:吳佳穎/李亨山)10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