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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達摩鐵後,黃男拿被害女子的錢付車資,然後攙扶她進房間意圖性侵,女子當下驚醒表示「我要回家」,但仍被黃男無套性侵得逞。完事後黃男到浴室洗澡,不久又再性侵女子。
被害女子返家清醒後回想起被性侵的過程,除了告訴同學會的吳姓召集人,還在同學 LINE 群組留言:「黃 XX 你無需道歉作秀,我不會原諒你」、「還從我皮包抽鈔票付計程車清潔費、摩鐵夜渡資!」黃男則否認性侵,回覆:「我沒有性侵妳!」但後來又說:「我欠你一個道歉」。
法院審理時,黃男雖辯稱沒有性侵女子,但被害人指證歷歷,且通過測謊,加上黃男無法針對被害人與同學的質疑清楚解釋,甚至被問到為何將被害女子帶去摩鐵時,還跟同學爆發肢體衝突。法官綜合事證後,不採信黃男說法,依 2 次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 5 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