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北上參加同學會 慘遭30年老同學撿屍性侵

▲人妻參加小學同學會,卻慘遭同學撿屍性侵。(圖/NOWnews資料照)
▲人妻參加小學同學會,卻慘遭同學撿屍性侵。(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前( 2016 )年 8 月從南部北上參加小學同學會,和 30 年未見的老朋友聚聚,卻在席間喝了太多酒醉倒,竟被一名黃姓同學撿屍帶到摩鐵性侵 2 次,女方不甘受辱,提告黃男性侵。新北地院審理時,黃男否認性侵,但法官認為人妻指控一致,且通過測謊,依 2 次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 5 年徒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在 2016 年 8 月參加小學同學會,特地從南部北上。一行人先在新莊的餐廳聚餐,再到 KTV 續攤唱歌,女子不勝酒力,上計程車時已搖搖晃晃。此時一同上車的還有黃姓、楊姓兩名同學,但在楊男下車後,黃男竟心生歹念,要求司機開往摩鐵。

到達摩鐵後,黃男拿被害女子的錢付車資,然後攙扶她進房間意圖性侵,女子當下驚醒表示「我要回家」,但仍被黃男無套性侵得逞。完事後黃男到浴室洗澡,不久又再性侵女子。

被害女子返家清醒後回想起被性侵的過程,除了告訴同學會的吳姓召集人,還在同學 LINE 群組留言:「黃 XX 你無需道歉作秀,我不會原諒你」、「還從我皮包抽鈔票付計程車清潔費、摩鐵夜渡資!」黃男則否認性侵,回覆:「我沒有性侵妳!」但後來又說:「我欠你一個道歉」。

法院審理時,黃男雖辯稱沒有性侵女子,但被害人指證歷歷,且通過測謊,加上黃男無法針對被害人與同學的質疑清楚解釋,甚至被問到為何將被害女子帶去摩鐵時,還跟同學爆發肢體衝突。法官綜合事證後,不採信黃男說法,依 2 次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 5 年徒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