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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楊姓女駕駛家住潭子,2日下午下班後到谷關十文溪部落找友人聊天,並喝了二杯藥酒後駕車離開朋友家;楊女供稱,行經中橫公路(台八線)29公里處的松鶴橋旁時,剛好手機鈴聲響起,為了拿手機,不慎撞上路旁停放的3輛自小客車,造成自駕車輛右前方幾乎全毀外,也造成停放於路旁的3輛車前後保險桿及部分車身鈑金嚴重受損,所幸無人受傷,楊女除須賠償龐大的車損費用外,也面臨酒後駕車的公共危險罪刑責,悔不當初。
和平警分局長黃永志呼籲,請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因一時的貪杯可能造成終身遺憾,千萬不可心存僥倖,酒駕除了自身危險之外,還可能造成其他家庭破碎,千萬別逞英雄,釀成大禍;行車中,也請駕駛人不要分心使用行動電話,以免造成危險。
※ 【今日新聞】提醒您:「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駕車、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