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回台!孫安佐被判拘役4個月 李文:回來好好做人

▲李文認為孫安佐需再坐5年牢。(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05.08)
▲李文認為孫安佐需再坐5年牢。(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05.08)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涉嫌恐怖威脅一案,台灣時間今(5)日凌晨2點於賓州達拉瓦郡法院開庭,孫安佐認了「恐怖威脅罪」,法官裁決拘役4個月,而另一項「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則被撤銷。作家李文表示,此判決應是法官及檢察官認可律師提出的認罪協商,以減少此類案件的罪例,也將恐怖威脅罪的刑度縮短。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孫安佐3月底因揚言攻擊學校遭警方逮捕,遭指控「恐怖威脅罪」及「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兩項罪名,根據法院公佈的資料顯示,法官已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至於「恐怖威脅罪」的罪責則為「A non negotiated plea」非議定減刑,李文解釋:「(這代表)孫學生已經認罪,可是雙方還在討論要判什麼的刑。」而據《聯合報》報導,法官最後裁決拘役4個月,但被告入獄至今已70天,回押賓州監獄後將移交移民局,啟動遣返程序。

而孫安佐的律師也表示,孫無須再回賓州監獄服刑,後續將轉交移民局啟動遣返程序,孫的簽證有效日期只到6月底,所以最快月底就可以回到台灣。對此,李文認為判決太輕,不過也希望孫安佐因此學到教訓,也盼望他大學好好讀,不要再亂選學校了,「回來好好做人吧,家長也要徹底改變教育孩子的方式。」

▲李文臉書全文。(圖/翻攝李文臉書 , 2018.06.05)

▲孫安佐承認「恐怖威脅罪」,法院撤銷了「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圖/翻攝法院網站 , 2018.06.05)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