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父首表態:盼法院判死刑 不接受王景玉道歉

▲小燈泡砍頸案凶嫌王景玉被認定是思覺失調症「半個俘虜」未判死刑,審判長謝靜慧勉勵他「要努力」。(中央社檔案照片)
▲小燈泡砍頸案凶嫌王景玉被認定是思覺失調症「半個俘虜」未判死刑,審判長謝靜慧勉勵他「要努力」。(中央社檔案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命案,高等法院今( 5 )日進行二審最後辯論程序,凶嫌王景玉首度於庭訊中向小燈泡父母劉大經、王婉諭道歉請求原諒,庭訊後,甚少發言的劉大經表示不接受王嫌道歉,並明確表態希望法院判處王景玉死刑。全案定於 7 月 3 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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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3 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出門,卻遭王景玉持菜刀當街砍殺、身首異處,殘忍手法震驚社會。犯案後王景玉自稱是皇帝,認為小燈泡為四川人,宣稱殺人後就有四川嬪妃找他完成傳宗接代一事,經鑑定,王嫌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卻不自知,遭羈押後服藥治療、控制病情,並在出庭時坦承犯行。

此次庭訊中,審判長謝靜慧詳述案發經過、提示證物,令悲傷的王婉諭邊聽邊以手帕拭淚,謝靜慧因此特別停下致歉,表示這是法定程序「司法不想造成多餘的痛苦」。凶嫌王景玉也首度於二審庭訊中,當庭向劉大經、王婉諭鞠躬道歉「對不起,請原諒我」,王婉諭低頭沒看王景玉,隨後再拿起手帕不斷拭淚。

劉大經出庭時表示,自己無受過法學訓練,只能站在一個父親的立場表達對合議庭的訴求及對政府最深切的盼望。回想兩年多前得知噩耗當下,飆車闖紅燈趕到現場,見到小燈泡血跡斑斑的遺體「這個畫面跟著我,在過去將近八百個日子裏,每一分每一秒,在我腦海裏從沒離開過」,後來才發現從那刻起「我有一部份的生命,早就隨著小燈泡生命的逝去也一同死去。」

劉大經說,合議庭針對被告王景玉重返社會及再犯可能性作了諸多討論,包括從個人及家庭病識感,到更生、衛福、社區等社會構面,理性而言他們支持這樣的思辯「但很抱歉的說,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我們還是看不到未來」、「這種高規格的處遇也不是台灣社會所能接受的,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整個社會的狀態是無法保證被告一旦假釋後無再犯之虞」。

更令小燈泡父母無法接受的是,依王景玉在看守所的輔導記錄,他曾表情雀躍告訴其他人,有聽說強制治療最短只需 2 個月、最長 5 年,二審似乎很樂觀,讓小燈泡家屬認為王景玉毫無悔意。庭訊後,劉大經被問及是否希望法院判處王景玉死刑,他明確回應「是」,並表示未接受王景玉的道歉。全案定於 7 月 3 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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