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議會法規小組通過 宜縣府成立「交通處」往前跨一步

▲宜蘭縣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宜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06.05\\)
▲宜蘭縣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宜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06.05\\)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為整合縣內交通運輸規劃,統一事權,同時提升交通管理效率,宜蘭縣政府將成立「交通處」,而受限於組織編制只能有21個一級單位,因此,連帶調整部分局處,將財政處與地方稅務局整併成為「財政稅務局」,另,原工務處整併之後更名為「水力資源處」。這項名為「宜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組織調整案,今(5)日在宜蘭縣議會法規委員會進行審議時,代理縣長陳金德還親自出席,經過討論後,通過送交大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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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組織調整案,經過縣務會議討論定案之後,送宜蘭縣議會審議。縣議會今日上午召開法規委員會進行審議。代理縣長陳金德親自出席會議向議員表達進行組織調整的用意,同時答覆議員詢問。縣議員陳鴻禧表示,今年11月24日就要選舉了,新的首長12月25日就職,如果在7、8月進行組織調整,會不會造成人事混亂?對此,陳金德表示,組織調整不會有很大的人員調動,一級主管數量也沒有增減,陳金德同時承諾,組織調整通過後,絕對不會從外面調人來接處長。他說,年底縣長改選,議員也改選,如果屆時重新再提案也需要相當時間。陳金德強調,這樣的組織調整不是為了個人,而是著眼縣府的整體運作。

縣議員林成功表示,法規委員會的權限是就法規是否違反法律規定進行審議,其他則交由大會進行討論,最後委員會決議全案送大會審議。

法規委員會通過組改案後,代理縣長陳金德表示,感謝法規小組的支持,這次組織調整成立「交通處」就是要統合交通規畫及道路養護等,從警察局及工務處調相關人員到交通處解決宜蘭的交通問題。而受限於法令限制,因此必須合併財政處及地方稅務局成為「財稅局」,另工務處改為「水力資源處」增列水土保持及濕地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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