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面對原 PO 的反應,面試官直接點破「你是要說違反勞基法嗎?」接著便毫不在乎的說「那就給他罰阿!當你扣除成本,空運的運費,罰金還是有賺的就沒差阿。」甚至舉公司 200 多名外籍勞工為例,表示他們還會說加班不夠,錢不是夠用就好,也是要顧到生活品質。一番話聽在原 PO 耳裡完全無法接受,怒轟「你們是把本勞當外籍勞工在用嗎?台南真的是慣老闆天堂,我第一次遇到違反勞基法還那麼直接大言不慚的!」
不少網友看了後心有戚戚焉,紛紛留言「就是因為罰款不是依照公司規模以及違反大小下去罰…假如是改以違反的受害者人數下去罰,一個兩萬依次累加,我看他能撐多久」、「每個月 80 - 100 小時,這...有命花錢嗎?」「應該公佈出來的,把慣老闆給處理一下,政府你看到這篇文了嗎?一定很多公司是如此想法」、「我違反勞基法罰得比我賺的少,我當然寧願讓政府罰...不是慣老闆的問題,是政府罰太少又不願積極處理問題才是真因」,引發熱議。
▲原 PO 全文。(圖/翻攝自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