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每月違法「加班100小時」 雇主嗆:就給他罰啊

▲台灣低薪問題難解,但有網友指出,月薪台幣 22K 就足以輾壓 95% 的大陸人,引發熱議。(示意圖/取自CC0圖庫)
▲台灣低薪問題難解,但有網友指出,月薪台幣 22K 就足以輾壓 95% 的大陸人,引發熱議。(示意圖/取自CC0圖庫)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天工作不得超過 8 小時,連同正常工時不得加班超過 12 小時。不過,有網友抱怨,日前到台南永康工業區一間公司面試技術員,對方直接表明需配合加班,甚至每月平均加班時數為 80 到 100 小時,便不禁好奇問「這樣不是違反勞基法嗎?」不料面試官竟理直氣壯地回「那就給他罰啊!」讓他聽了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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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指出,面試官先是解釋這份工作是不需要什麼技術的,所以可能只有勞工底薪,而且還需要配合加班。原 PO 聽了後立刻表示願意加班,但質疑「如果每天都上 12 小時也不可能吧!這樣也太累了」,怎料面試官卻回「可是我們這邊月平均都加 80 - 100 小時耶!」讓他聽了既傻眼又無言。

面對原 PO 的反應,面試官直接點破「你是要說違反勞基法嗎?」接著便毫不在乎的說「那就給他罰阿!當你扣除成本,空運的運費,罰金還是有賺的就沒差阿。」甚至舉公司 200 多名外籍勞工為例,表示他們還會說加班不夠,錢不是夠用就好,也是要顧到生活品質。一番話聽在原 PO 耳裡完全無法接受,怒轟「你們是把本勞當外籍勞工在用嗎?台南真的是慣老闆天堂,我第一次遇到違反勞基法還那麼直接大言不慚的!」

不少網友看了後心有戚戚焉,紛紛留言「就是因為罰款不是依照公司規模以及違反大小下去罰…假如是改以違反的受害者人數下去罰,一個兩萬依次累加,我看他能撐多久」、「每個月 80 - 100 小時,這...有命花錢嗎?」「應該公佈出來的,把慣老闆給處理一下,政府你看到這篇文了嗎?一定很多公司是如此想法」、「我違反勞基法罰得比我賺的少,我當然寧願讓政府罰...不是慣老闆的問題,是政府罰太少又不願積極處理問題才是真因」,引發熱議。

▲原 PO 全文。(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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