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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關務署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北關接獲海巡單位通報疑有貨櫃不法移動事件,立即調閱貨棧監視錄影帶及相關資料展開行政調查,經查該貨櫃裝載貨物為 T6 海轉空轉運貨物,提單所載貨名為 POST CARGO(郵包),件數128袋、重量1975公斤,於今年5月7日由基隆港聯興貨櫃集散站卸存該關轄管的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公司貨棧(遠雄貨棧),該公司專責人員收櫃後未依規定立即辦理拆櫃進倉,並擅將貨櫃置放空地,致遭非法移出貨棧復運回。
關務署說明,遠雄貨棧為經台北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的航空貨棧,依規定專責人員收受海空聯運貨櫃後,如無特殊情形應立即拆櫃進倉,辦理打盤裝機出口,遠雄貨棧未規定辦理,亦未經海關核准擅將貨櫃存放於出口貨棧前空地,致貨櫃物遭私自移運出區,未負貨櫃安全與管理之責,違反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且情節重大,台北關已在5月30日依法核處遠雄貨棧出口貨棧自6月15日起停止進儲 T6 轉運貨物作業2個月處分。
此外,關務署指出,查此案屬轉口貨櫃,海關依規定加封電子封條,貨櫃運抵遠雄貨棧後由遠雄專責人員核對無誤後再予剪除,而且經調閱遠雄貨棧錄影帶影像顯示,5月8日22時13分,有一拖車駛入貨棧將該貨櫃拖出大門,之後在23時15分將該貨櫃拖回原處,進出貨棧時間共1小時2分鐘,並非4小時。
對於報載貨物短少部分,關務署說,此案貨櫃原申報艙單共2個主號,分別為72件、1112.4公斤及56件、862.6公斤,總計128件、1975公斤,該貨櫃事後經拆櫃進倉,台北關機動稽核課會同緝毒犬隊查驗結果,件數、重量均與原申報相符,並無原有600件郵袋,只還回100件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