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請花博卡卻收到卡片 市民個資全都露

▲議員楊正中指出,沒有寫申請書居然拿到鄰長送來的花博卡(圖/柳榮俊攝 , 2018.6.6\\)
▲議員楊正中指出,沒有寫申請書居然拿到鄰長送來的花博卡(圖/柳榮俊攝 , 2018.6.6\\)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6)日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楊正中指出,沒有寫申請書居然拿到鄰長送來的花博卡,且身分證字號完全沒有遮蔽印在透明夾鏈袋上,市民個資全都露。台中市政府受理花博卡申請過程,資料查核出了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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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花博卡申請書上已有註明需要本人親簽,針對該案已請議員協助提供陳情市民資料,以調閱當時的申請書加以查核釐清,但目前議員不願提供,將持續請議員提供協助;對於未經本人同意即擅自簽署者,須負法律責任,若查證屬實將移送相關單位調查。

楊正中說,台中市政府急著衝高花博卡申請數量,要求公務人員當起業務員推銷花博卡,更背負業績壓力。但申請花博卡的過程卻沒有申請書資料的查核機制,是否因台中市政府急於衝高花博卡申請業績,卻連最基本保障市民個資安全的基本審查都忽略,要市民如何對自己個資安全感到安心。

楊正中表示,台中市政府如何保障市民個資安全。一張花博卡申請書也是個資使用同意書,廠商可以此向戶政索取個資,但是台中市政府卻沒有針對回收的花博卡申請書做再確認,過程沒有嚴格把關,才會產生有市民沒有申請卻領到花博卡的案例。

王義川說,花博卡僅核發給設戶籍在台中的市民,市民親自簽署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市府才能核發記名式花博卡。未滿20歲的市民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署後才能夠申請。

王義川表示,花博卡的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已明確記載需由本人簽自簽署,已請議員提供市民資料做進一步查核,但目前議員不願意提供市民資料,交通局將持續請議員協助,以調閱已簽署的同意書,確認何人擅自幫該市民簽署,對於未經本人同意即擅自簽署者需負法律責任,若屬實將移送相關單位調查。

針對已到卡卻無意願使用的市民,市民可將卡片繳回交通局,交通局將終止卡片使用,未來若仍要重新使用,則需自行付費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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