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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磅秤中,1台超出檢查正公差、6台超出檢查負公差,1台檢定合格單脫落,標檢局已加貼「停止使用單」並列管,若攤商被查獲持續使用不合格磅秤,將依法處1.5萬以上7.5萬以下罰鍰。
標檢局表示,近年各大傳統節日前進行的磅秤檢查結果良好,但仍提醒民眾購物時注意磅秤是否黏貼「同」字檢定合格單,若有不符規定或偷斤減兩情形,可撥打(02)2834-8456,向標檢局及所屬各分局檢舉。(編輯:蘇志宗)1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