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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翠里長陳清玉說,新購的冷氣壞掉找廠商來維修,廠商回應這機種已經停產,要去二手的市場找相關零件,這都是「共約」惹的禍,也太不尊重里長!滿翠里長林重光補充,與市長座談時曾獲允諾不一定要用「共約」的產品,但公所至今仍堅持要求;板橋區公所回應,只要價格低於「共約」,比一定要使用「共約」。
身兼板橋區里長聯誼會主席的百壽里長林華偉、新翠里長陳水杉、龍翠里長張振、新民里長陳志煌反映,板橋區內的人口多、資源有限,包括清水溝等等的申請都必須排隊,每月 5 萬元的基層里長建設費、每年 25 萬元的里鄰活動費限制太多,部分里內的大型集合住宅林立,光是補助更換滅火器一半的經費,永遠不夠。
里長們甚至建議侯友宜「不要只看大街,要多看小巷」,因為各個機關與單位各司其政,市容因管線、纜線隨意的配掛,導致街道牆壁滿是紊亂複雜的線路,挖路也像丐幫的補丁衣服一樣,里長替地方服務時綁手綁腳;希望侯友宜當選後,能比照過去蘇貞昌當縣長的時代,放寛經費的使用,讓里長們依地方的狀況酌情使用。
侯友宜回應,新北市有 1032 個里,大小里差很大,可體會里長的壓力跟心聲,過去基建費因為無限上綱使用,造成許多法律的問題,市府才會加以限縮;未來要解決大小里經費分配的問題,劃分更精準些,只要法律沒有說不可以的,全部授權里長好好發揮,「盡量把金錢跟權力下放給里長,讓各位好好做」。
對於街道的管線紊亂,侯友宜強調,依規定施做管線的共構要會同里長,如果跳過里長,「里長可以直接把它剪掉」,當然也可以踴躍檢舉,讓負責的機關來處理;新北市政府新聞局解釋,業者只要依法向權責的單位,申請付費附掛纜線就沒有違法,不需要徵得里長的同意,但若附掛民宅則有賴里長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