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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保險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法院請求陳宥憲返還105萬元本息,一審判陳宥憲如數歸還,陳宥憲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採信一審判決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陳宥憲於車禍後4、5年歷經醫院多次檢測、鑑定,雖仍遺存一定程度視力障害,但均無法證明其視力受損程度達萬國視力0.01以下,陳宥憲辯稱明台保險不得請求全數返還保險金,實屬無理。(編輯:吳佳穎/吳協昌)107061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