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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原本講好,照片及影片只能私下欣賞,不能任意外流,但洪男疑因日久生情,要求被害人當女友遭拒後,竟將不雅照片透過臉書,散布給被害人的男友及兩名閨中密友。
被害女子擔心身敗名裂,5月底向嘉義市警方報案,嘉義市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警察大學學生宿舍搜索,果真在洪男個人電腦內,找到相關照片和影片等證物,依強制罪、妨害秘密等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由於事證明確,警察大學於本月7日召開訓育委員會,開除洪男學籍、勒令退學,洪男除無法參加明天舉行的畢業典禮,更將面臨學校追討4年學雜費和官司訴訟。(編輯:施燕飛)1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