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環保署日前預告內用禁供一次性塑膠吸管相關草案,是要禁止4大場所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8000家業者,提供「內用者」一次性的塑膠吸管。因此,若是在4大場所「外帶」飲料、在不屬於4大場所的店家或是外帶,都不在這次預告的範圍內。
此外,這次草案的限制是指「一次性塑膠吸管」,考量一次性替代性材質有限,因此若是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以紙類、木片或蘆葦等植物纖維為本體且塑膠含量重量低於10%的吸管,業者仍可以繼續提供內用者使用。
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蘇國澤指出,考量一次性塑膠吸管替代材質有限,因此,在過渡期間,不禁止生物可分解塑膠及植物纖維等一次性吸管,但一次性吸管仍會有垃圾產生,目前國際上很多國家都已有針對吸管做管制,還是希望民眾可以選擇能重複使用的吸管,減少資源浪費。(編輯:吳協昌)1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