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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了顧及學期間的教學品質,教師若想退休僅能選擇 2 月 1 日或 8 月 1 日兩個時間點退休,但是年金新制在 7 月 1 日生效,會有許多低年資老師擔心要適用新規定,因而提前至 2 月 1 日退休,導致下學期將找大量的代課老師,恐影響教學品質。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說,教師為了配合學生受教,退休生效被限縮在2月和8月,就法理來說,政府應該教師退休權利被限縮作出相應之補償,但執政黨不僅未因限縮教師退休權益給予補償,反而讓教師再次蒙受財產損失,嚴重違反法理公平原則與普世價值。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補償金是舊制的恩給制所演變、衍生而出,是從舊制到新制當中,遭受改革的教師,政府是明文入法的補償條件,但依現行新制條文,卻讓明年 6 月 30 日以前退休的教師,可以領取全額補償金;但對於之後退休者,卻一毛錢都領不到,這對於未退休的教師極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