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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天已分案深入調查,確認相關行為是否違法。並呼籲各行政機關人員切勿利用行政資源為特定參選人助選、行銷,或使選民有賄選、助選聯想之不當行為,一旦有任何疑似賄選行為,必定分案究辦。
另外,國民黨花蓮縣議員參選人俞慧君、沈君茹,上午到劉曉玫的議員服務處前為弱勢族群發聲,指控劉曉玫沒有同理心,弱勢家庭擔心以後領不到米了。現場警方大陣仗警戒,並舉牌警告違反集會遊行法,兩人隨即離去。
劉曉玫發布新聞稿回應,指議會並未同意三節各項物資包裝袋上可印徐榛蔚相片。發放的物資品,若以首長記名,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首長個人贈送。傅崐萁夫婦長期用納稅人的錢為自己具名宣傳,多年來積非成是、已嚴重混淆視聽。
此外,劉曉玫也說,三節物資米的公告招標底價是新台幣1225萬元,以批發價一包米125元換算約近10萬包,全花蓮縣才12萬餘戶,10萬包米到底送的對象是誰。(編輯:陳政偉/吳協昌)10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