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黑條款入法爭論 花敬群揮手惹怒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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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協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立委黃國昌提出防黑條款修法,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態度保留,向主席一個揮手動作惹怒黃國昌,黃國昌憤而離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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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洪宗熠下午第三度召集朝野協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但因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親民黨團立委沒有出席,因此多數修正動議都繼續保留,等待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協商。

黃國昌在會中提出第24之1條文修正動議,明定實施者在徵求同意或實施事業過程中,有強暴、脅迫、行賄、組織犯罪、傷害、詐欺或偽造文書等不法行為,其擬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不得核准,已核准者應予以撤銷。

黃國昌說,這是重中之重的排黑條款,過去都更因為利潤太高,出現實施者恐嚇住戶、開槍、逼人跳樓、偽造文書等,迫使住戶簽下同意書,導致家破人亡,嚴重違反公平正義,被迫害的弱小住戶也沒辦法實現真正的居住正義。

花敬群說,都更案不排除任何黑影但要考量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單一個案的影響程度是局部還全面性影響,還需要做一些思考;即使涉及少數個人利益,但對多數集體利益是否造成過大衝擊,請黃國昌多思考。

花敬群也說,涉及治安、刑事議題,本質上會從治安、刑事角度處理。若一個案子因為極少數可能屬治安、刑事議題,導致大範圍私權協商破局要完全駁回,衝擊似乎有點太大,建議不要用這麼強烈的方式處理。

黃國昌說,實施者透過不法方式進行都更,「這樣的人沒有資格實施都市更新」。花敬群說,相信絕大多數都是善意的實施者,多數人是評估個人利益後才簽下協議書,若需要暴力等行為來處理,可能是實施者跟權利人某一方有過度期待或要求,才會衍生出問題。

花敬群說,可能是實施者行為不法,也可能因為某些權利人要反對或謀取利益,就能透過這樣的條文欺壓好的實施者,甚至把好的案子延宕,「這是一體兩面,要非常小心」,不能這麼片面來看待。黃國昌表示,防黑條款就是要處理少數不肖的人,勾結黑道。

隨後,花敬群對著洪宗熠搖頭、揮手;黃國昌說,他要對花敬群的反應表達抗議,「我提出的質疑不夠合理嗎?」只是請花敬群說明,花敬群「就揮揮手,說不用講了」,難道因為是執政黨,只要表決就能強行通過,那他花時間協商幹嘛,隨即憤而離席;花敬群則說,他很認真、嚴肅地回答問題,「是你(黃國昌)不尊重我」。(編輯:溫貴香)1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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