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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去年6月起訴,檢方認為另一被告潘立武和潘駿達兩人,為獲利賺錢不顧社會大眾健康,犯後還想出境逃跑,依違反「藥事法」起訴,並各向法院具體求刑20年。
法院今年2月裁定潘駿達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新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此案開辯論終結庭,但潘駿達缺席,才發現潘駿達並沒有定期向警方報到,疑棄保潛逃,警方也沒有通知法院。
汐止警分局今天晚上證實,潘駿達確實沒有向警方報到,被告原應該在今年2月交保後,定期每月向轄區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報到。但潘駿達自交保後就沒去報到,行蹤不明。
警方說,將會查證在行政作業過程、勤區查察以及被告應該報到卻未報到的流程,涉及的疏失。
法院今晚表示,經瞭解潘駿達確實未按時報到,今天開庭也沒到庭,將予以拘提,如無法拘提到庭,將審酌有無逃亡或藏匿再發布通緝。(編輯:吳佳穎/卞金峰)10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