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網友「女上男下」激戰 男挨告性侵靠它脫身

▲新北市一名28歲周姓男子,持刀威脅傳播妹還意圖無套性侵,最後被對方一句話逼到乖乖戴套。(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28歲周姓男子,持刀威脅傳播妹還意圖無套性侵,最後被對方一句話逼到乖乖戴套。(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約砲變性侵?新竹一名 28 歲楊姓男子與 37 歲王姓女子, 2015 年透過網路認識後曾相約發生性關係,2017 年 7 月間兩度約上摩鐵,未料楊男卻遭王女指控,趁她服用鎮定劑又飲酒後意識不清性侵她,還偷拍兩人性愛過程,憤而提告,怒控楊男涉嫌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祕密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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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楊男表示王女在兩人認識沒多久曾透露對他有好感,當時也有約砲,2017 年兩人分別在 7 月 6 日及 12 日發生過性關係,但都是在雙方意識清醒、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強調絕無性侵,楊男並坦承只有拍下其中一次的性愛過程。

王女則說,當時原是相約吃飯,楊男之後卻提議到摩鐵喝酒,原本她在出門前服用一顆鎮定劑,喝了幾罐酒後開始產生效用,意識逐漸模糊,當下見楊男色心大起想侵犯她,她卻無力反抗,兩人各自脫衣後、便遭楊男性侵得逞。但王女說詞反覆,一下說各自脫衣、一下又說被楊男脫衣挑逗,稱當時有反抗卻遭硬上,提供給檢警一張遭性侵的照片還被發現是楊男影片截圖。

經檢警勘驗影片發現,當時兩人以「女上男下」的姿勢在房內激戰、有說有笑,王女看來相當清醒還主動向楊男索吻,看不出是非自願發生性關係,且若遭性侵又怎可能在幾天後與楊男約砲?檢警認為王女反應與一般遭性侵者不同,認定兩人為合意性交,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楊男。另,妨害祕密罪嫌部分,因楊男願賠 10 萬元給王女,雙方達成和解,王女當庭撤告,楊男獲法院做出不受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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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