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違反產金分離? 徐旭東喊:在遠銀沒有任何決策權

▲遠東商銀舉行股東會,左至右分別為總經理周添財、董事長侯金英、副董事長徐旭東。(圖/記者顏真真攝 , 2018.6.20)
▲遠東商銀舉行股東會,左至右分別為總經理周添財、董事長侯金英、副董事長徐旭東。(圖/記者顏真真攝 , 2018.6.2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20日舉行股東會,並改選董事,遠東集團董事長暨遠銀副董事長徐旭東以自然人身分續任董事,不過,外界質疑其違反「產金分離」原則,對此,徐旭東會後強調,遠銀的業務都由總經理負責,他沒有任何決策權,遠銀公司治理很好,還得過獎,他自己也很重視公司治理,他甚至還說,「用這來打草,我沒這issue,但大家看好像我要被大大檢視,不必要這樣。」遠銀總經理周添財也強調,副董事長沒有具備任何最終簽核權,絕對沒有,執行業務與一般董事一樣,內部權責畫分也沒有副董事長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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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徐旭東目前同時擔任亞泥、遠傳、裕民等關係企業董事長,亦出任遠銀副董事長,因此,也被外界放大檢視可能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對此徐旭東20日在遠銀股東會後強調,「這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股東會副董事長可以不用出席,但由於在集團中有地位,為回答小股東問題,他才會每年都來,還強調「我與其他公司不同(意指富邦集團),不能因為別人有違反的情形,就用這來打草,我沒有這個issue。」

徐旭東還說,遠銀的業務都由總經理負責,他沒有任何決策權,沒有經手任何一筆放貸,「產金分離對我而言,不是一個issue」,他非常重視公司治理,基本上遠銀的公司治理還得獎,好的很。

周添財也指出,產金分離是根據銀行法第35條之1規定,要求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不能兼任其他產業董事長及總經理,但副董事長是被允許的,但現在外界質疑的是有午實質參與及決定權,而在遠銀,副董事長是沒有任何最終簽核權,內部的權責畫分也沒有副董事長的權責,只有董事長及經理人。

此外,周添財表示,實質上,副董沒有最後的決定權,但如果金管會對「產金分離」仍有疑慮,遠銀會向金管會說明,只是目前金管會並沒有要求遠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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