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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即便以降低相關資本風險計提的方式,做為鼓勵金融業併購的誘因,但在風險調整資本的評估中,投資的風險並不會改變。
針對金管會宣布金融整併原則,其中金控公司與銀行在進行併購時的首次持股比率僅需 10%,且在併購期間,還可對該投資部位進行的資本風險計提較低而受惠,對此,中華信評認為,台灣銀行業高度零散的結構,已經導致業者的獲利能力偏低,併購彈性的提升,將可以鼓勵銀行業進行整併。
根據統計,過去五年期間,台灣銀行業平均資產報酬率的平均值約在 0.6%,屬於亞洲地區獲利較弱的銀行體系;此外,就台灣 2017 年底時的銀行體系總資產來看,前三大銀行的占比僅為四分之一。
因此,不論是從國內或是全球的角度來看,任何具實質效益的產業整併,都能適當提升銀行業者的競爭力,不過,金融業要留意的是,併購行動對其資本可能造成的立即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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