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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巡佐許志宏及警員林冠廷日前晚間接獲店家報案,稱有1名女子於店內順手牽羊拿了許多麵包不付錢就欲離開,經警方到場盤詰,黃女見隱瞞不住,坦承將麵包放入自己的手提袋裡,正要離開麵包店時就被攔下,警方於黃女身上查扣12個麵包及1盒沙拉,總共價值530元,並當場將黃女逮捕移送法辦。
黃女供稱進到麵包店裡,一直聞到麵包傳來香味,聞著聞著肚子竟餓了起來,因太想趕快吃到麵包,於是忘記結帳離開店家,宣稱自己不是故意下手行竊,因自己得到暴食症,肚子餓時會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案發當時自己身上也有3000元的現金,絕不是故意偷麵包,只是餓昏了頭,對於自己偷東西的行為也感到懊悔,並聲淚俱下希望店家可以原諒她,也願意賠償店家的損失。惟竊盜屬公訴罪,仍依竊盜現行犯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