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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達科技認為,該等步驟對保護 CWATL 的業務及資產乃屬必要,而 CWATL 及公司的業務及資產從而應協助融資活動及擬定債務重整,且亦符合本集團所有利益相關者 (包括 CWATL 及公司的債權人) 的最佳利益。
創達進一步宣佈,其將無法於彼等各自的到期日前解決法定要求函所載之訴求,且作為融資活動的一部分,公司擬與中銀香港 (2388-HK) 及其他借款人持續進行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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