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證照制度 議員:改申請制

▲中市街頭藝人證照考試,議員要求市府尊重藝術自主性,將證照考試制改為申請登記制(圖/柳榮俊攝 , 2018.6.26\\)
▲中市街頭藝人證照考試,議員要求市府尊重藝術自主性,將證照考試制改為申請登記制(圖/柳榮俊攝 , 2018.6.26\\)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6)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雅旻、何文海、李天生等指出,台中市街頭藝人證照考試及管理制度問題,要求市府尊重藝術自主性,將證照考試制改為申請登記制,並修正「台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展演規範,為台中市成為「新文化之都」的目標跨出一大步。市長林佳龍表示,街頭藝人是台中盛會城市中的重要風景,為使證照取得機制更符合需求,將研議採現場表演及書面審查併行方式,兼顧評審效率及藝文活動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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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旻表示,文化局今年在台中公園舉辦「花漾城市 藝起綻放─2018台中街頭藝人甄選輔導活動」,申請者並不需要負擔任何報名費用,也無收取保證金確保出席表演。今年報名組數達1159組,分別為表演藝術類811組、創意工藝類304組、視覺藝術類44組,最終到考組數998組,通過率則分別為64%、50%、46%。取得評審委員總數二分之一的同意過關才能取得「台中市街頭藝人證」有逐年降低的趨勢,而這張證照無法跨區到其他縣市進行表演。

張雅旻表示,當天實地走訪台中公園,現場參加者眾多,其中不乏高齡長者、身障者與外籍人士,他們有的打扮成奇裝異服,拿著撲克牌俐落操作令人嘖嘖稱奇的戲法;有的雖然年事已高,但依舊在高溫的戶外環境下中氣十足地揮汗高歌一首首經典台語歌曲;一旁也有視障表演者手握薩克斯風,著急問著其他人評審委員走到何處,還要多久才能輪到他吹奏。跟著評審隊伍到每一個由遮雨棚搭建的舞台進行審查時發現,因為報名者眾,為求效率只能規定每組的審查時間為30秒到1分鐘左右,可能一首歌曲連副歌部份都還沒唱完,就倉促離去趕到隔壁棚聽長笛演奏。這樣的審查機制,不論是對評審委員的審美專注力;或是表演者的演出品質都有一定影響。

她表示,參加者一分鐘的演出機會,這些參加者中可能包括身經百戰的藝術表演者、行動不便但能力有職業水準的身障演奏家、不諳中文但手工藝技巧出色的外籍人士,來自不同背景的人都有屬於他們的拿手絕活,他們都必須在這關鍵一分鐘內使出渾身解數,否則就只能黯然收拾設備或樂器,繼續苦等明年的甄選活動到來。連一張專輯、甚至一首歌曲都無法代表一個歌手的專業程度了,又怎能僅憑短短的一分鐘來審查街頭藝人的資格呢?

▲議員邀請街頭藝人畫市長林佳龍創意素描(圖/柳榮俊攝 , 2018.6.26)

張雅旻建議,市府比照台南、基隆等縣市,將「證照考試制」改為「申請登記制」,並應修正「台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展演規範,加強通報管理以確保相關活動品質,配合開放跨區與其他縣市合作,提升台中市成為「新文化之都」的發展能量。

林佳龍表示,台中市定位為盛會城市,街頭藝人是其中的重要風景,有關採用「證照考試制」或「申請登記制」,兩種機制均有聲音反映。為使相關機制更符合需求,將請文化局研議在確保資料真實性的前提下,透過拍攝影片、書面審查的方式進行,不僅可提升評審效率,影片也可作為後續運用於相關平台推廣,但也考量特定領域或對象,採於公共空間評審的方式併行,以確保街頭藝文活動品質。

文化局長王志誠也表示,台灣目前已有兩個縣市採申請登記制,相關證照評審及跨縣市合作部分,但如果採用申請制將會取消發放證照,但也有部分街頭藝人認為取得證照是一種榮譽,因此他將邀集街頭藝人、場地管理單位等共同討論,聽取各方意見規劃配套措施,進行評估。

另外,市府研議將現行甄選輔導活動改為「街頭藝人節」形式舉辦,將甄選日程規劃為一週的盛會活動,結合甄選及匯演,一方面進行證照評審,另一方面也讓街頭藝人展現才能,成為城市藝術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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