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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表示,他們就以「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來調查國人常用的6款即時通訊軟體,包含Line、WhatsApp、WeChat、PChome IM、M+ Messenger及RC語音,檢視服務條款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規範的內容,從最攸關消費者權益的4項揭露企業經營者資訊、帳號被刪除之退款機制、履約保障機制,以及企業經營者暫停服務的處理,來檢視業者是否都有依法在官方網站公告。
調查結果發現,所有受調查業者均有輕重不一的違規處,像是企業資訊沒有充分揭露、沒有提到退款方式、履約保障機制沒有揭示於明顯處等,且不少業者有許多的自定條款,讓業者擁有隨時變更服務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的權利,並要求消費者全部被動接受,不符合消保法第12條規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或不定期派員隨機查核業者所使用的定型化契約,並輔導對違反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企業經營者盡速改正,業者也應善盡管理責任,不論境內外業者都應遵照經濟部所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創造友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