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通訊APP亂象多 消基會:服務條款全部不符合規定

▲消基會公布6款通訊APP的調查結果,發現在定型化契約方面,所有受調查業者都有輕重不一的違規處,且業者可隨時更改服務條款內容 不利消費者。(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公布6款通訊APP的調查結果,發現在定型化契約方面,所有受調查業者都有輕重不一的違規處,且業者可隨時更改服務條款內容 不利消費者。(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隨著科技發展,各種行動即時通訊APP改變了社交生活與消費交易習慣,各種消費亂象也隨之產生,消基會今(28)日公布6款通訊APP的調查結果,發現在定型化契約方面,所有受調查業者都有輕重不一的違規處,且業者可隨時更改服務條款內容 不利消費者,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或不定期查核,並輔導對違反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企業經營者盡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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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行動即時通訊APP改變了社交生活與消費交易習慣,但也產生不少亂象,像是消費者購買通訊軟體貼圖誤刪或消失、帳號遭盜用被業者片面停權,或是找不到客服可以申訴問題,因此,經濟部於106年9月25日公告《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考量業者對於新法令認知並調整服務契約內容的時間,緩衝到107年5月1日才正式實施。

消基會表示,他們就以「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來調查國人常用的6款即時通訊軟體,包含Line、WhatsApp、WeChat、PChome IM、M+ Messenger及RC語音,檢視服務條款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規範的內容,從最攸關消費者權益的4項揭露企業經營者資訊、帳號被刪除之退款機制、履約保障機制,以及企業經營者暫停服務的處理,來檢視業者是否都有依法在官方網站公告。

調查結果發現,所有受調查業者均有輕重不一的違規處,像是企業資訊沒有充分揭露、沒有提到退款方式、履約保障機制沒有揭示於明顯處等,且不少業者有許多的自定條款,讓業者擁有隨時變更服務條款及個別使用條款的權利,並要求消費者全部被動接受,不符合消保法第12條規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或不定期派員隨機查核業者所使用的定型化契約,並輔導對違反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企業經營者盡速改正,業者也應善盡管理責任,不論境內外業者都應遵照經濟部所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創造友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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