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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指出,談到「九九公寓」是否違規,他又只敢批評北市府前後標準不一:「為什麼從前可以,現在就不行?」被取締違規的市民,常常會有這種標準反應,市民因為對法規未必清楚,這樣反應值得同情。但剛辭職參選的侯友宜,當了7年多的副市長,難道看不懂法條、沒有能力判斷?
段宜康指出三點質疑:
1.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這種沒有廚房、沒有臥室之外的居室、沒有獨立出入口的建築,能不能認定是為「集合住宅」?
2.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住二或住二特上的建物,能不能申請為「寄宿舍」?
3.國稅局對申報租金和市場行情低太多,或根本不收租金,如侯太太這樣自己的地提供自己的公司,又不收租金的情況,都會用「核計課稅」去計算合理的租金收入,再核課所得稅,表示這種行為,讓國家沒收到應收的稅。
段宜康說,如果侯友宜有基層公務員對法規的理解能力,他就是明知自己違法、違規、漏報所得而公然說謊。如果侯友宜連起碼的法規理解能力都沒有,除了讓人擔心警大博士的招牌外,是不是沒資格當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