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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許朝凱強調,前提是必須做到消費資訊透明、消費者不誤解,業者必須加註含米量,至於含米量要達到多少才能叫「米粉」,將由新竹市政府進行消費者認知調查,訂出下限標準,並由新竹市政府核發業者的認證標章等,許說「畢竟不能夠一點米都沒有也叫米粉」。
外界質疑食藥署是因為不堪業者壓力,才喊停「米粉」正名「炊粉」政策,對此,許朝凱強調,米粉是台灣的特有食品,隨著時代改變,已有取代材料可以做到口感好、彈性佳、久放等優點,食品正名是名實相符的問題,不是說米粉一定要100%米做的才能叫米粉,這是尊重地方產業的發展。
目前包裝米粉新標示規定只有100%純米製造者可稱為純米粉,含米量超過50%以上但不到100%可稱為調合米粉,含米量低於50%不能以米粉稱呼,改稱炊粉或水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