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父痛失愛女 凶嫌律師:但願我永遠不要體會

▲王姓男子(左)涉嫌於 105 年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結, 3 日依殺人罪判處王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中央社記者裴禛攝107年7月3日
▲王姓男子(左)涉嫌於 105 年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結, 3 日依殺人罪判處王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中央社記者裴禛攝107年7月3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6 年王景玉隨機殺害 3 歲女童小燈泡,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今( 3 )日上午高院二審維持原判無期徒刑。王景玉的委任律師、曾替鄭捷、華山分屍案凶嫌陳伯謙辯護的律師黃致豪 2 日晚間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看到被害者照片的那一剎那,是最難的事情,他可以理解小燈泡父親劉大經痛失愛女的心情,但願永遠不要體會,不過也反問「死刑是唯一解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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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有話好說》以「鄭捷、小燈泡、華山分屍…為何總幫凶嫌辯護?」為題,邀請辯護律師黃致豪上節目。談起小燈泡事件,主持人陳信聰提到小燈泡父親劉大經曾在臉書發表的貼文「不該將社會大眾置於被剝奪生命權的風險中」。

▲小燈泡父親於臉書 PO 出以「不該將社會大眾置於被剝奪生命權的風險中」為題的文章。(圖/翻攝自臉書「小燈泡 - 從同理開始,用愛心點亮」)

陳信聰為文章總結,認為劉父沒有接受凶嫌道歉,還希望合議庭可以想想有沒有什麼方式讓凶嫌不被假釋,以免再犯。「劉父並沒有明說這就是『死刑』的意思,但根據現行台灣司法制度下,就算是無期徒刑還是可以假釋,假釋就會有再犯之虞,因此,這是我後來自己的解釋,除了死刑之外,沒有第二個可能性。」

對此,律師黃致豪回應:「我想這是劉先生他的看法,我可以理解,理由非常簡單,因為我也是一位父親。辯護律師也是有人性的,最難的那關不是在上庭去辯護的時候,而是在打開卷宗那一剎那,看到受害者照片才是最難的時候。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想法。劉先生裡面有一句話講得很實在,『當小朋友的命失去了,他人生的一部分也隨著永遠消失了』,我可以理解,但願我永遠不要體會。」

▲律師黃致豪在節目上表示「能理解劉父喪女之痛」,但也質疑「死刑真的是唯一的解方嗎?」(圖/翻攝自公視《有話好說》)

黃致豪話鋒一轉,再說「但是有一點我還是必須要指出來,社會的存在本來就是有許多不可預測的風險,它是人類永遠不可克服的東西,很可能以隨機殺人的方式呈現,可能以八仙塵爆的方式呈現,很可能以東星大樓倒塌的方式呈現,很可能以非常非常少數例外的精障者犯罪的狀況呈現。」

黃致豪最後提到,「如果是這個樣子的話,在我理解劉先生他的考慮的同時,以我對社會整個體系的了解,我會想要這樣講,當我們認為這個風險無法規避、或是永遠存在可能性的時候,死刑真的是唯一的解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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