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公園容許養豬場設置 豐岡村民反對養豬場為鄰

▲大埤鄉豐岡村民反對和申請容許設置的豬舍為鄰,再度前往雲林縣議會陳情。(圖/記者簡勇鵬攝 , 2018.07.03
▲大埤鄉豐岡村民反對和申請容許設置的豬舍為鄰,再度前往雲林縣議會陳情。(圖/記者簡勇鵬攝 , 2018.07.03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

大埤鄉百餘位豐岡村民反對和申請容許設置的豬舍為鄰,今(3)日上午10時再度前往雲林縣議會陳情,要求縣府立即撤銷緊鄰住家的養豬場容許設置,以維住家、日照中心和環保公園的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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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57-60號旁的埔姜崙段1531、1532號農地,目前經陳姓業者向雲林縣農業處申請設置養豬場,計畫飼養800頭母豬繁殖仔豬,已獲縣農業處容許新設,不過仍未獲大埤鄉公所核發建築執照,卻已進行填土整地、地基施設、廢污水處理池和排放管路設置,引起緊鄰新設豬舍旁的蔡姓農舍居民和豐岡村民惶恐,擔心該養豬場設置後的廢污水和豬屎味道,將嚴重影響村庄的環境品質而群起反對,以致先前已有175位村民連署向有關單位陳情,並歷經一年多來,先後前往大埤鄉公所陳抗一次、雲林縣政府陳抗一次、陳情雲林縣議會一次,

但均無法撼動政府機關做出撤銷容許決定,因而又於今(3)日上午前往縣議會陳情,分別向議長沈宗隆和縣長李進勇遞交陳情書。

大埤鄉豐岡村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佩寓指出,該村近年來積極配合政府辦理農村再生計畫、環境美化、引進無污染產業等卓見績效,設有蘭花組織栽培場、環保運動公園、自行車步道和天主教若瑟醫院的日照中心等優質環境;不料,雲林縣政府卻同意陳姓業者在環保公園區內設置養豬畜牧場,實有違當年環保補助設置環保公園的美意,不僅影響公園區內的老人活動中心、槌球場、籃球場環境品質,甚至有損大埤鄉公所近十年來所花的維護經費,顯然嚴重違反重大公共利益,也讓全村居民多年來努力經營的農村再造美景,恐因養豬畜牧場的設置而毀於一旦,因而懇請雲林縣政府撤銷農業用地作「農牧」設施容許同意書。

豐岡村民前往縣議會的陳情行動,立獲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縣議員陳樹吉、林聖爵、陳瑞雄、王秋足、林深等到場關心,傾聽抗議民眾心聲;並由縣長李進勇、議長沈宗隆分別接下民眾遞交的陳情書,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表示,縣府依法接受業主提出豬場設置案,該養豬場到實際飼養還須經層層關卡,縣府會嚴格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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