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現行規定,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為可運用資金的 45%,但不包含國際板債券和部分外幣保單。
而立法院財委會 4/19 初審通過保險法修正條文,授權金管會可視保險業財務、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限制其投資國際板債券的金額。
對於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設限,金管會目前希望保險業投資國外加計國際板債券金額,不要超過可運用資金的 65%,而這也是金管會的「警示指標」,不過,65%「天花板」的分子,可先扣掉外幣保單,若業者的海外投資在扣除外幣保單後、達到可運用資金的 65%,金管會將特別關注,甚至要求超過 65% 上限的業者,加強壓力測試。
顧立雄表示,現階段金管會將解決保險業國外投資占比的問題,預計下周與保險業者就海外投資上限 65% 進行溝通。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