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氣爆前車之鑑 宜縣環保局研議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

▲防止垃圾氣爆事件再次發生,宜縣環保局研議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07.05\\)
▲防止垃圾氣爆事件再次發生,宜縣環保局研議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07.05\\)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日前宜蘭縣蘇澳鎮垃圾車於收取垃圾時,疑似因為民眾丟入易爆裂危險物品至垃圾車,導致氣爆意外,造成垃圾車隨車人員及丟垃圾民眾受傷送醫,甚至波及附近住家及後方小客車門窗。為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宜蘭縣環保局研議「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預計今(107)年9月1日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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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29日蘇澳鎮垃圾車於收取垃圾,垃圾車後方車斗壓縮垃圾時,突然發生氣爆意外,導致垃圾車隨車人員及正在丟垃圾的民眾受傷送醫,甚至波及附近住家及後方小客車門窗、玻璃與天花板。這起氣爆意外,疑似因為民眾丟入易爆裂危險物品至垃圾車所引起。

為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宜蘭縣環保局正研議「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預計今年9月1日公告實施。環保局表示,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員沿線收運垃圾時可目視檢查垃圾包內容物,若發現民眾將回收物或危險物品混入垃圾中,可即時提醒民眾取出,清潔隊及環保局人員也會不定時破袋檢查,若未依勸導將資源回收物分類出來,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裁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以維護隊員執勤及民眾丟垃圾的安全。

環保局也呼籲民眾應確實做好資源回收,勿將易燃性如:環氧乙烷、酒精、有機溶劑、二甲苯、甲醇、丙酮、異丙醇、乙醚等閃火點小於60℃之化學廢液及廢瓦斯罐、滅火器、殺蟲劑、髮膠等盛裝各類氣體之廢鋼瓶;有毒性,如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腐蝕性,如廢鉛蓄電池、廢乾電池等;溶出毒性,如含汞之廢溫度計、血壓計、日光燈管、電子電器產品、鈕扣型汞電池等;混合五金廢料,如:含油脂之充膠廢電線電纜、廢通信器材、電路版等以及其他如:玩具槍彈藥、未燒完全的灰燼等危險物品丟入垃圾車。這些有害廢棄物可交由原購買的廠商逆向回收,或循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分類貯存及委託合格清除處理廠商清理。

此外,環保局也提醒,垃圾車在壓縮時,會有氣體或液體噴濺出來,民眾倒垃圾,遇垃圾車在壓縮時,應站在垃圾車兩側並保持至少3公尺之安全距離,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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