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首次大翻修 立院力拚三讀 這4大爭議吵最凶

▲歷經2年的的《公司法》修法,7月6日在立法院院會將拚三讀。(圖/NOWnews資料照)
▲歷經2年的的《公司法》修法,7月6日在立法院院會將拚三讀。(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歷經2年的的《公司法》修法,今(6)日在立法院院會將拚三讀,全案共有50多條保留條文,經過上周朝野協商後,目前仍有21條較為爭議的法條未獲得共識,其中有4項最具爭議,包括牽動最大的「大同條款」、萬眾矚目的「SOGO條款」,以及是否刪除法人董事、申報實質受益人等,今天將在立院上演表決大戰,全力拚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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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10多年來首次大翻修,這次修正主要關注於法令鬆綁、公司治理,以及洗錢防制強化,修法全案共有50多條保留條文,目前還有21條較為爭議的法條,其中,最引發爭議的有4項,包括牽動最大的「大同條款」、萬眾矚目的「SOGO條款」,以及法人董事是否刪除,以及與洗錢防制有關的實質受益人申報等,今日立院將逐條討論,力拚三讀。

所謂的「大同條款」,是第173條之1行政院版新增的條文,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召開臨股會,雖然受到不少人的認可,但被工商界批評恐怕會造成經營權大戰四起,像是大同等股數較弱勢的公司派,容易受到中資等不明股東挑戰,公司派未來挑戰將增大,因此被稱為「大同條款」。

至於所謂的「SOGO條款」,是公司法第9條修正內容的立委提案,公司設立或登記觸犯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中央主管機關與利害關係人都可撤銷或廢止登記,國民黨部分堅持不贊成溯及既往,民進黨分為兩派聲音,其一認為沒有必要修法回溯個案,另一邊則主張沒有所謂溯及既往的問題,經濟部則是提出再修正案,不過有加上但書,因此即使三讀通過,經濟部仍有權限決定是否撤銷登記。

這次修法還有一項是攸關洗錢防制的實質受益人申報,也就是第22條之1的「透明條款」,規定公司應在每個月15日前,將實質受益人資料申報到中央主管建置的資訊平台,預計將只適用於國營事業及部分外商子公司等。

除了「大同條款」之外,工商團體也強烈反對刪除法人董事,其中務實版包括刪除27條法人董事,因事關重大因而傾向不修正、193條之1普通董事比照獨董對公司文件有查閱、抄錄及複製權限,也傾向不修正,至於公司祕書、限縮委託書等條款,也預計不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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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