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南院BOT案 與樺璽終止契約

▲故宮南院。(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7.10)
▲故宮南院。(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7.10)

記者陳鐘聲/嘉義報導

國立故宮博物院與樺璽公司的故宮南院BOT案,經過雙方簽訂協議,同意自今(10)日起終止契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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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南部院區為整體規劃,提供遊客文化體驗、住宿設施的配套服務,經過公開招標辦理評選的合法程序後,104年8月17日與樺璽公司正式簽訂BOT契約,合約長達50年(外加優先續約20年);開發案預計分3期、投資49億元,興建營運文化服務及附屬旅宿設施等。

因新政府的行政院環保署對合作案有意見,表明對合作案有另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必要,且近年台灣的旅遊市場消退而不如以往熱絡,樺璽公司原計畫興建旅館設施,須重新檢討。故宮與樺璽兩造雙方基於追求社會最大公共利益之共識,同意自今(10)日終止BOT合作契約。

BOT契約雖終止,但樺璽公司營運第一期的餐廳、停車場、園區內交通接駁、遊客中心等設施服務,由故宮接管繼續營運。故宮表示,未來南院將回歸文化教育場所定位,各項設施應以服務為前提,研議適當調降(整)相關收費,以提供民眾最佳服務。

故宮指出,原BOT開發區,將重新檢視包括行政院已核定的「故宮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建設計畫」的建築配置及動線規劃、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嘉義縣政府所規劃「蔗埕文化園區及糖鐵五分車延駛計畫」等相關建設計畫,及高鐵特定區周邊發展狀況通盤考量,將與地方共同研商後續辦理方向。

故宮與樺璽公司合意解約條件概述:

1.       樺璽公司返還所有地上權。

2.       樺璽公司依約移轉現有設施、設備交予故宮。

3.       樺璽公司依約繳交各項權利金、租金等。

4.       故宮退還樺璽公司本案履約保證金。

解約後故宮需辦理事項:

1.       無縫接軌園區營運維護工作(含人員安置)。

2.       原樺璽公司營運項目(停車場、接駁車、遊客中心、餐廳)重新招標委託營運。

3.       開發計劃檢討、提案變更。

▲故宮南院。(圖/記者陳鐘聲攝 ,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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