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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不愛評論社會事,怕被兩級化輿論壓力,
但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繼情人殺人分屍數件,姦殺,小燈泡事件,以前的遊樂場殺孩案,這些都不是單純的殺人誤殺防衛案件,
是慘絕人寰欸
因為現在台灣是殺人未必要償命,
到底台灣已變得讓人出門都要擔心自己安危,法官不敢背負定奪死刑的壓力,用可再教化就判無期徒刑,大家都不想做壞人,先不管真悔過假悔過,這戲我也會演,難道這些兇手在殺人的時候都沒想到後果嗎,加上新聞擴大報導,讓很多人有樣學樣,
想反正在台灣殺人不會容易判死,就不管司法了嗎!
難道受害者就要背負的兇手逍遙在外,心裡痛苦傷心一輩子,兇手做牢乖乖的話,還可提早假釋出獄,難道就沒犯案的可能嗎?
雖然死刑不會讓過去的事改變死去的人活過來,
但可讓社會有個警惕,死刑是必須要有的
國外的法律動不動就鞭刑死刑整治
所以治安良好,台灣為何不能學學國外呢
發這篇可能我會被批評的要死,已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