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經驗分享 企業肅貪避免打草驚蛇

中央社 財經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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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12日電)企業貪瀆案件層出不窮,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蘇恒毅表示,當企業發現貪瀆情事,不建議直接找派出所或分局報案,以免打草驚蛇,可由檢察官統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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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下午在新竹科學園區保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禮堂舉辦「與科技人有約」座談會,蘇恒毅分享過去偵查企業貪瀆案件的實務經驗與心得。

蘇恒毅表示,常見的私部門貪腐態樣有竊取企業機密資料、違法分拆事業單位、錯帳侵吞業務款項與違法採購等。

檢方在偵辦企業貪瀆案件時,會驗證涉嫌人身分、背景、金流等資料,蘇恒毅說,發動搜索時,相關帳冊是鎖定查扣的重要資料,檢方並會追查犯罪所得,查扣被告財產。

蘇恒毅表示,檢方辦案高度仰賴企業提供案件背景資訊,包含員工薪資、勞動契約、保密條款等,並須證明告訴人受損害。

當企業發現貪瀆事件,蘇恒毅建議,企業應盡量保留當事人訪談錄音及文件,不建議直接找派出所或分局報案,以免打草驚蛇,可由檢察官統合調查局與警方偵辦。(編輯:鄭雪文)10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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