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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川、尹祚芊表示,台大醫學院體質人類學研究團隊於民國49年間於花蓮馬遠部落旁挖掘數十具布農族先人遺骨,據十餘篇研究論文及相關文獻記載當時取得遺骨的目的為學術研究,並曾透過官方代表於臨時村民大會討論於改善環境衛生過程中提出請求挖掘遺骨,是經村民大會同意。
但目前馬遠部落耆老回憶當時,傳聞挖掘遺骨的目的係為製成味素,因當時值戒嚴時期,即使挖掘遺骨行為嚴重觸犯布農族傳統禁忌,部落族人迫於形勢而不敢違抗。
調查發現,台大已同意歸還馬遠布農族先人遺骨,唯囿於台大未將人骨標本列入校產清冊登帳管理,且當初記載標本原本資訊即欠完整,導致台大挖掘馬遠先人遺骨的確切具數查證困難。
監委認為,政府應順應世界人權潮流,審慎研議賦予原族民族申請返還遺骸的權利相關機制。(編輯:林沂鋒)107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