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吾居吾宿倒塌案偵結 全獲不起訴

▲0206吾居吾宿倒塌案今偵結,全部關係人獲不起訴。(圖/花蓮地檢署提供)
▲0206吾居吾宿倒塌案今偵結,全部關係人獲不起訴。(圖/花蓮地檢署提供)

記者鄭志宏 /花蓮報導

花蓮0206地震「吾居吾宿大樓倒塌」一案,花蓮檢方今偵查終結,法官認定原始建築設計監造都有重大瑕疵,但因追訴權時效已過,涉案人都獲不起訴處分。至於未執行拆除大樓違建的公務員,由於106年縣政府違建拆除費只有1千元,也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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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展庚表示,吾居吾宿大樓的倒塌,原始建築鋼筋強度、繫筋數量不足,柱底梁端混凝土及鋼筋施工品質不佳等為主因。但由於完工時間為85年11月,早已超過10年的追訴期,因此涉案人都獲不起訴處分。

6樓以上有3層景觀臺設計被違法隔間出租,多次遭住戶檢舉,但違建並非造成大樓倒塌的原因,違建業主也獲得不起訴處分。至於花蓮縣政府未執行違拆除作業,是因為經費不足,並非承辦公務員廢弛職務。楊展庚表示,調查發現花蓮政府106年違建拆除經費只有1千元,今年度也不過20萬元,經費明顯不足拆除花蓮縣現有3千件以上的違建數量。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去年度違建拆除預算編列72萬元左右,經花蓮縣議會刪減為1千元,今年度編列了80萬元,刪減為20萬元。

吾居吾宿大樓,雖經檢方認定,違建部分與大樓倒塌無關。卻也揭露花蓮縣政府去年度違建拆除經費僅1千元。檢方將另案調查,鄧子榆回應,每年編列違建拆除預算都超過70萬元,但都遭縣議會刪減。

楊展庚表示,吾居吾宿大樓倒塌主因雖與違建無關,但地處地震帶的花蓮違建拆除年度經費竟然只有1千元,將另案調查相關公務員是否涉嫌圖利特定違建戶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地震中造成1人死亡的統帥飯店倒塌案,洪姓建築師坦承設計疏失,但因沒有前科,死者家屬也不提告,獲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5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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