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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表示,7月16日起,被保險人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的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時,僅須備妥本人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限新台幣帳戶),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即完成勞、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申請。
勞保局說,戶政事務所會在受理當日將民眾申請資料通報勞保局,省去民眾投遞及送件的時間,給付款項也會比書面申請提早2至5個工作天入帳。
如果被保險人本人如因故無法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勞保局說,也可以委託家人代為申請;委託書可到內政部戶政司官網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並於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備用。(編輯:方沛清)10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