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通過新法 16歲公民有變性自主權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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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里斯本12日綜合外電報導)葡萄牙國會今天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公民16歲起變更自己的性別和姓名,且無須醫生開立「性別認同混亂」報告。不過,新法仍需要交由保守派總統德索沙簽署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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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翼聯盟(Left Bloc)議員古尼雅(SandraCunha)表示,葡萄牙繼丹麥、馬爾他、瑞典、愛爾蘭和挪威之後,成為「第6個賦予跨性別者自我決定權利的歐洲國家…不需要第3方監護,且無須性別認同混亂診斷報告」。

她在國會表決前的辯論說:「沒有人需要藉由第3方認識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男孩或女孩。」

葡萄牙2011年起實行一項法律,規定跨性別者必須要有「性別不安症」(gender dysphoria)醫生診斷書。「性別不安症」是指一個人的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不一致。

這項新法必須交由葡萄牙保守派總統德索沙(Marcelo Rebelo de Sousa)簽署才能生效。他4月中曾否決國會通過的第一版相關法案。

德索沙主張,想要變更性別的16-18歲未成年人仍需要取得醫生證明,以作為決定的依據。

然而德索沙支持一個原則,即不再將跨性別認同視為「不正常症狀或心理狀態」。(譯者:葉俐緯/核稿:張佑之)1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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