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空汙法上路/修法重點  一次看懂

▲空汙法修法重點一次看懂。(圖/NOWnews製)
▲空汙法修法重點一次看懂。(圖/NOWnews製)

記者李依頻/專題報導

《空氣汙染防制法》已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帶動社會各界諸多討論,究竟空污法修了什麼東西?修法的重點請看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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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空汙法自1975年施行,最近一次大幅修是在2002年,至今已16年,6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空污法修法,從現行86條增加至100條,以下為此次修法幾個重點。

1.增訂好鄰居條款

地方主管機關需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空氣汙染防制方案,會商鄰近縣市政府,訂定空汙防制計畫,共同解決下風處民眾所受的空氣汙染問題。此外,工廠也需訂定突發事故緊急應變計畫,避免影響空氣品質和附近居民的健康。

2.增訂工廠源頭管制機制

主管機關在訂定排放標準時,要納入有害空氣汙染物的項目,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而工廠使用的燃料及產品,其成分要符合規定限值。此外,大型工廠需採用最好的汙染控制技術,違規者則由「按日連續處罰」,改成「按次處罰」。

3.增訂好社區條款

好社區條款,授權地方主管機關能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或禁止高汙染交通工具進入或使用。同時,也擴大對交通工具外的其他移動汙染源,像是施工機具等的管制。此外,對於出廠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的排放標準嚴格管理,未進行汽機車排氣檢驗的車主,最嚴重恐被註銷牌照。

4.提高罰則

為防止違規行為,提高刑事與行政處罰罰則,因汙染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上限提高到3千萬元,罰鍰則提高到2千萬元。

5.不法利得跟增訂吹哨者條款

根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建議,對於違反空汙法而獲利者,除罰鍰外,也要追繳不法利得。此外,新增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鼓勵揭發不法。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蔡鴻德表示,空汙法的政策走向,最主要的還是強化中央所提的空氣汙染防治方案,以及地方政府所提的空氣汙染計畫的鏈結和其效力。(圖/記者李依頻攝)

據了解,關於未來空汙政策走向,在法案三讀通過後,仍有120多個子法將修正。究竟這些子法修正的方向為何?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蔡鴻德表示,空汙法政策走向,最主要是強化中央所提的空氣汙染防治方案,以及地方政府所提的空氣汙染計畫的鏈結和其效力、空氣品質的維護管理與應變,以及加強移動汙染源(如汽機車)跟固定汙染源(如工業污染)管制。

他進一步補充,未來在固定汙染源管制政策走向,是加強源頭管制燃料、輔助燃料及產品成分,也要求工廠要採用防制效率較好的汙染控制技術,另外要加嚴汙染物排放標準,並以健康風險評估為依據,增訂有害空氣汙染物的排放標準,來達到源頭管制與管末管理的雙重效果。

而移動汙染源管制的政策走向,是擴大管制對象、加嚴老舊車輛排放標準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等。

據了解,為了落實空汙法相關規定,環保署須在法案經總統公布後半年內(最多1年),完成120多個子法修正工作,以利地方環保局執行。子法修正方向會配合空汙法條文的授權範圍跟立法精神修正,包括擬定空氣汙染防制方案、訂定燃料及產品成分限值、訂定一致性的汙染削減及許可審查原則、加嚴排放標準、擴大管制對象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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