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物危及公安 高市代拆擬收執行費

中央社 地方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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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6日電)高雄市區搖搖欲墜的廣告物不僅影響觀瞻也有公共安全之虞,市府工務局勸導民眾拆除,也強制拆除有立即危險的廣告物,局長蔡長展今天表示,正研議未來加收代執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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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長展說,市區有很多廢棄廣告物及鐵架嚴重影響市容觀瞻,更可能隨時掉落砸傷用路人或危及鄰房安全。違建處理大隊近來清查搖晃或綁紮未牢固的廣告物,一旦發現有立即危險就馬上拆除,以確保公共安全。

他指出,工務局正研擬修訂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對廣告物安全加以規範。如果所有權人未確實固定並確保安全,將另訂罰則;也要增訂收取代執行費,以確保廣告物不會從天而降砸傷用路人或損及財產。

市府工務局違建處理大隊發布新聞稿指出,強風吹襲可能會造成未牢固廣告物掉落或是大型帆布滑落危及公共安全。違建隊去年加強拆除危險廣告物,共拆除違規竹鷹架及廢棄廣告招牌931件,今年持續拆除破損、搖晃廣告招牌,截至7月13日共拆除253件。

工務局也提醒,颱風期間尤其是廣告鐵架上帆布,若不捲起固定,因受風面積較大,容易導致鬆脫散落或廣告鐵架傾斜倒塌,傷及路人及車輛。

另外,取締違規廣告不僅僅是防災需求,也是維護整體市容觀瞻。違章建築處理大隊針對人口稠密區、休閒景觀區、火車站或捷運站等週遭違規及廢棄廣告招牌,設有定期巡查機制,除了美化鄰近環境、維護公共安全外,有助提升地方觀光產業。

違建處理大隊查報組表示,商家如有設置廣告物需求,應依「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申請許可後才能設置,以符合規定。核准設立廣告物所有人應善盡管理責任,對於損毀廣告物,先自行拆除或做好固定及綁紮動作,以期將颱風造成傷害降至最低。(編輯:孫承武)1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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