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追減預算逐條表決 市府:合法編列

▲台中市議會臨時會逐條表決市府提出的77項追減案(圖/柳榮俊攝 , 2018.7.17\\)
▲台中市議會臨時會逐條表決市府提出的77項追減案(圖/柳榮俊攝 , 2018.7.17\\)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7)日進行第2屆第14次臨時會,審查台中市政府107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並逐條表決市府提出的77項追減案,其中有61案通過追減、16案被否決。市府表示,這次提出的許多追減項目,多為配合中央預算變動做適時調整,預算皆依必要性合法編列,可受公評,並隨時視實際狀況做滾動式調整,以確保每分預算均能用於刀口上、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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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最後決議,此次追加減預算審議通過數如下,歲入淨追加63億5,776萬7000元,照案通過,歲出追加100億9,417萬6000元,刪減9萬9000元;歲出追減6億2071萬8000元,不同意追減金額為4765萬4000元,歲入歲出短差請市府自行調整彌平。

這次付諸表決的追減案共計77案,其中社會局、原民會、警察局、消防局等局處,所提出的16案追減未獲通過,其中社會局育兒津貼、衛生局長照2.0、水利局汙水下水道、消防局義消與設備案等追減案。

市府社會局指出,中央原本核定給台中的育兒津貼額度是6億1183萬,但到去年12月認為台中不會用到這麼多,因此最終實際核定5億8373萬,市府也相對應的減少預算編列3305萬5000元,其實對市民的權益並無影響。

針對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原預算編列著重於「補助」服務單位提供長照服務所需費用,考量補助長照服務費,應同步提升長照服務單位品質、培育長照相關人才,故追減補助費2000萬元,並同步追加業務費、資訊設備費2000萬元,實現「看的到、找的到、用的到」的長照服務核心理念。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水利局辦理汙水下水道建設,因為豐原汙水下水道系統主幹管工程已逐步完成,完工後經費仍有結餘,為避免結餘被中央收回,經過中央核定可調整至其他工程,但依政府會計規定必須辦理預算科目調整,因此水利局同時在不同科目中,辦理追加與追減1億0,325萬6,000元,將對經費使用更有效率。

消防局各項追減預算,其中「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中程計畫」因為是中央補助款,因此依照中央38%、地方62%的比例編列經費,而由於中央減少經費,因此市府也相對應要追減;此外,消防局為了辦理「消防局第八救災救護大隊水湳分隊」興建工程而籌措60萬元的財源,因此檢討各項經常門的標餘款,期許讓消防員有更好的工作環境。

針對追減捷運綠線1億5192萬8000元部分,交通局說,交通部與市府依比例支付工程款,立法院審議交通部預算時刪減今年部分預算,故市府也同步刪減,才不會改變原來設定的分擔比例。

對於,委託廠商辦理文山地區垃圾焚化爐周圍環境監測及風險評估,及烏日資源回收廠營運與文山垃圾處理場所回饋金;環保局表示,市府每年都有從文山焚化廠回饋金編列經費,委託廠商針對文山地區垃圾焚化爐周圍進行環境監測及風險評估,為降低今年回饋金減少2,100萬元對地方營養午餐及老人健保等社福支出的影響,因此辦理追減該項預算480萬元,改由空汙基金支應。

追減交通局、環保局、都發局辦公廳舍搬遷租賃費用,市府說明,舊城再生積極推動中,舊市府所在地州廳及大屯郡役所及附屬建物也順利爭取中央「再造歷史現場計畫」約3億元補助,將連同周邊街廓打造大型展演空間,因此原本配合計畫先編列三局搬遷租賃辦公廳舍費用,但為節省租賃預算,目前市府規劃利用既有廳舍優先讓三個局進駐,故提出追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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