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客家文物館驚傳性騷擾案 警方及勞工局介入調查

▲高市客家文物館傳出男員工性騷擾女同事的案件,被害人在家屬陪同下控訴館方處置不當,猶如二次傷害。(圖/記者郭凱杰攝 , 2018.07.19)
▲高市客家文物館傳出男員工性騷擾女同事的案件,被害人在家屬陪同下控訴館方處置不當,猶如二次傷害。(圖/記者郭凱杰攝 , 2018.07.19)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市客家文物館傳出男員工性騷擾女同事的案件,從去年迄今次數高達5、6次,加害者不僅「摸胸」騷擾女同事,還曾經對她「掏出那根東西」,受害者不堪其擾向警局報案後,經主管單位經協調後,要求雙方離職,不再續聘,讓受害女子的家屬很氣憤,除PO網尋求公道外也到警局報案,警方發現婦人心生恐懼,又遭言語恐嚇,依照性騷和恐嚇罪嫌偵辦該案件,但客家文物館澄清,婦人是1年一約聘,並非外傳不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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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的家屬於「爆料公社」貼文中指出,加害者是去年1月新進的員工,趁辦公室僅有他與受害者兩人時,無聲無息的從後面環抱,甚至直接將手伸進衣服內「摸胸部」,當時受害者趕緊掙扎將身體往前趴,並大聲怒斥「你在幹嘛!」,對方竟然回答「我是在疼惜妳!」

爆料者更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已有4位受害人,幾乎都是寡婦或單親,有的媽媽比較保守,覺得這種事見不得人,不敢告發他,而他也會刻意躲開監視器再下手。受害者在兒子的鼓勵下,勇敢站出來向警方報案,怎料卻被主管要求和加害者一同離職,受害者家屬憤而將事情經過po上網討公道。

接受採訪的是被害人家屬,他的母親在高市客家文物館工作,卻被一名鍾姓男同事性騷擾。受害者表示,執行長想要息事寧人,館方本來要求你們(受害者及加害者)最多做到七月底,七月底就離開,後來是因為受害者找到性騷擾防制條例第27條,雇主不可以無辜給受害者辭掉工作,館方才改說那就到年底。家屬說最無法接受的是,性騷擾醜聞爆發後,雙方和解了,對方態度卻沒變。更誇張的是,館方竟然要求兩人都要離職,被害人猶如受到二度傷害。

對此,高市客家文化事務執行長古金川表示,並沒有要求被害人一同離職,能不能續約是看工作表現,要到年底才會知道,離年底合約還有5個月,現在也不會做這樣的事。

高市勞工局則表示,該案已經介入了解,如果館方處理不當將要求改善。而這起工作上遭受性騷擾的事件,已經造成被害人心理傷害,警方表示全案已經依公然猥褻、性騷擾及恐嚇罪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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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