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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外界質疑柯文哲躲在老婆身後一事,陳佩琪反駁「我和先生結婚近 30 年, 他不知道他的提款卡和印章在哪裡,也從不看自己的存摺收入,別人質疑他的財產,只能由我出面代為回應,他不是躲在太太背後。」
陳佩琪不滿表示,若妻子對自己貢獻一半以上的財產無置喙餘地,那麼監察院的財產申報法應把配偶的屏除在外,我們稅法規定夫妻之間財產轉移完全免稅,她反問,如此以後,大家申報前都把財產轉到配偶名下,那豈不失去財產申報的意義?
陳佩琪說自己是被指控者,應該是指控者該拿出證據,她不知道節目公開講:「柯文哲,這麼有錢喔,選後竟多出兩千多萬不明財產」的主持人和來賓,在當時節目上或法院上到底提出何種證據?
最後,她提出資料來證明自身清白,卻又被法庭告知「陳佩琪無權提告」。「我這被汙衊者,已盡我所能提出收入的繳稅憑證,也列出基金贖回和存單解約的影本和這幾年持續工作的扣繳憑單,結果他們卻以:『陳佩琪無權提告,我們是誣柯文哲,又不是誣陳佩琪』這種理由, 實在叫人失望!」
▲陳佩琪提出資料來證明自身清白,卻又被法庭告知「陳佩琪無權提告」。(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