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德安航空詐領案 美麗華黃春發30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發動第三波偵查行動,約談德安航空幕後金主美麗華黃家第二代黃春發等四人到案,複訊後依涉詐欺等罪諭令黃春發以 300 萬元交保、賴粵興 100 萬元交保。(圖/資料照,記者郭俊暉攝)
▲台北地檢署發動第三波偵查行動,約談德安航空幕後金主美麗華黃家第二代黃春發等四人到案,複訊後依涉詐欺等罪諭令黃春發以 300 萬元交保、賴粵興 100 萬元交保。(圖/資料照,記者郭俊暉攝)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德安航空詐領公帑案,董事長郭自行涉嫌製造不實支出,擴大虧損黑洞,藉由飛機維修等名義,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虧損補貼,不法所得逾 5 億。檢調昨( 23 )日發動第三波偵查行動,約談德安航空幕後金主美麗華黃家第二代黃春發等 4 人到案,複訊後依涉詐欺等罪諭令黃春發以 300 萬元交保、賴粵興 100 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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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發是美麗華集團「二董」黃榮華的次子, 20 多歲就自行創業成立德安開發,事業版圖擴及德安百貨、德安航空、志信國際、美亞鋼管、美麗信酒店。

民航局為照顧離島偏鄉居民設立「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航線獎助金辦法」,以補貼款鼓勵航空公司繼續經營離島航線。

德安航空 1994 年成立後,以投標方式爭取「台東-蘭嶼」、「台東-綠島」、「馬公-七美」、「高雄-望安」等航線,民航局評選後認為符合資格,隔年予以補貼。不過,民航局 2 年多前接獲檢舉,指德安航空涉嫌浮報支出,造假虧損黑洞,再據此向民航局申請補貼款填補,犯案時間長達 10 年。民航局派稽核員到機場維修棚查核,未發現補貼計畫中列的申報項目,認為檢舉有可信度,隨即移請檢調偵辦。

檢調調查,德安航空獲得的補助款不少,自 2005 年起標下 10 年離島航線經營權,每年補貼甚至高達 1 億元,另每年還有 1000 萬獎勵金。但檢調細讀補助計畫,內容包山包海,除有人事支出、維修費用,還有部分名目特殊的私人花費,德安航空人員涉嫌利用假發票、憑證,讓公司虧損更大,好請領更多的補貼款,藉以向民航局請領更多補貼,浮報金額可能超過 5 億元。

檢調單位在 6 月 20 日發動第一波搜索偵辦行動,約談德安航空董事長郭自行等人;北檢訊後認為郭自行涉嫌重大,依涉犯詐欺等罪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北檢並在 6 月 22 日展開第二波約談,德安航空戴姓前董事長訊後以新台幣 10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根據日前已被羈押的郭自行供述發現,德安航空自 2005 年起的相關補助申請等業務內容,均是郭自行與黃春發等人商議後而定,黃春發當時為德安航空的實際負責人,至於先前獲 100 萬元交保的戴立俊,則為名義負責人。

北檢昨天發動第三波偵查行動,兵分五路進行搜索,也約談黃春發、美麗華集團賴姓前總經理等人;檢方複訊後在今天凌晨依涉犯詐欺等罪嫌,諭令黃春發 300 萬、賴姓前總經理 100 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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