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黨明發起陳情活動 要求修訂就服法「越勞殺狗,雇主

樹黨明發起陳情活動 要求修訂就服法「越勞殺狗,雇主有責」(圖/寵毛網)
樹黨明發起陳情活動 要求修訂就服法「越勞殺狗,雇主有責」(圖/寵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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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文化國情不同,移工隨意捕捉貓狗殺來吃的事件時有所聞,即使政府已經努力宣導,卻似乎一直沒有太大的成效。繼上月發生二名越勞疑似強抓家犬宰殺的新聞後,四月份邱姓叔姪假領養的案件,也被查出他們是將收容所領出的20隻狗狗全數賣給移工宰殺。對於部份移工長期無視台灣法令,樹黨與動保團體決定明(3)日於勞動部前集結,提出「越勞殺狗,雇主有責」的訴求,希望能讓徹底制止移工吃貓狗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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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單位不斷宣導請移工尊重台灣文化及法規,但成效似乎有限,移工殺貓狗仍時有所聞。(圖/翻攝自彰化防疫所粉絲頁)



在要求政府設立動保警察的活動中,收容所志工丸子看到被邱姓叔姪領養而消失的狗狗照片止不住淚水。(圖/記者彭巧蓁攝)



樹黨表示,明日的訴求主要是支持「就服法」增訂違反「動保法」之外勞雇主獎懲,他們認為這並不是要連坐法,而是要讓雇主負起應有的管理責任。而為避免雇主害怕損失故意隱匿不報,他們也提出若是雇主主動舉發,應給予適當獎勵以彌補其損失。

動保團體貓狗人協會理理事長黃泰山明日也將到場支持,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才能避免民眾與移工的對立日漸擴大。

寵毛網提醒您: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殺害、虐待動物,使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針對情節重大或連續犯、累犯者,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至500萬元罰鍰。第27條規定,除了販售、購買之外,「食用」、「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犬貓成份的食品,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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