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分離有緩衝空間 董事兼任不會當然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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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推動金金分離,要求法人或自然人若同時擔任兩家金融機構董事時當然解任,原本將在明 (2019) 年 7 月 1 日後上路,不過有業者表示「違反利益衝突之董監事解任」有重大不利的效果,建議先給予改善調整的空間,基於推定原則也須給予業者說明陳述機會,金管會決定給予緩衝,在推定違反「金金分離」後,可由業者自行作改派,而非強制性的「當然解任」以降低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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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天召開研商「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及「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金分離原則)公聽會。

金金分離原本要規範到處插旗金融股的寶佳,不過,台新金控董事長夫人彭雪芬以進賢投資公司代表擔任新光金董事,以及台新金控董事吳澄清以合興石化的法人身份出任彰化銀行董事,原本恐將優先受到影響。

不過,金管會晚間表示,在昨天召開公聽會後,決定為落實競業禁止,自然人或法人擔任銀行或金控董事時,若該人或其關係人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機構的董事,原則推定有利益衝突後,會給業者說明陳述機會,且執行上會給調整和改善空間,並由業者自行改派,不會立刻強制性「當然解任」。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法預計自明年 7 月 1 日施行,但銀行及金控董監事任期於明年 7 月 1 日尚未屆滿者,可以自任期屆滿後再適用,即明年 6 月底前有董監改選的銀行、金控不適用新規定。

依照規定,銀行和金控董事任期在明年 7 月 1 日尚未屆滿者,可以做滿任期,俐如吳澄清就可以擔任彰銀董事到 2020 年任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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