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推同等待遇 陸國務院取消台灣人赴陸就業許可審批

▲中國大陸國務院宣布取消包含「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未來台灣人到大陸工作不必再辦理手續繁複的就業證。(示意圖/pixabay)
▲中國大陸國務院宣布取消包含「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未來台灣人到大陸工作不必再辦理手續繁複的就業證。(示意圖/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國務院 3 日宣布,將取消 11 項行政許可,其中包括「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這代表未來台灣人赴大陸工作,不用再事先申辦手續繁複的就業證,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也須在發布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 8 月 30 日前)公布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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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以往包含港澳台人員等境外人士到大陸工作,都必須由用人單位協助辦理就業證等相關手續,大陸國務院 3 日公布將取消的 11 項行政許可事項中,就包含了「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

根據大陸國務院發布的文件內容,在取消相關審批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台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盡快公布配套措施,並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1 日印發「關於為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的通知」,當中要求各地要將在大陸求職、工作之港澳台人員納入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對象範圍,並為有在大陸就業、創業意願的人員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開業指導、創業孵化等服務。

通知中提到,各地須在今年底前完成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系統的改造升級,支持港澳台人員使用港澳通行證、台胞證等有效證件註冊登錄,提供求職、招聘等服務,並要求各地支持港澳台人員申領、使用社會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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